(SeaPRwire) – 最高法院周四一致驳回了一项限制获取常用药物的挑战,法官们认为,一个由反堕胎医生和组织组成的团体没有法律依据挑战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该药物的批准。
因此,该诉讼被驳回,堕胎药可以继续广泛使用。“因为原告不处方或使用米非司酮,原告是非受监管的当事方,他们试图挑战 FDA 对他人的监管,”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在一致裁决中写道。
此案的中心是米非司酮的可及性,米非司酮是唯一一种专门用于终止妊娠的药物,以及政府在该药首次推出时是否对该药进行了合法的审查程序。最高法院在 2023 年一家下级法院撤销了 FDA 对米非司酮的批准后决定审理此案,此举将限制该药的交付和分发方式。
如果该裁决生效,将包括切断通过邮件获取该药的途径,禁止远程医疗处方,并恢复对该药使用的七周限制,即使是在堕胎仍然合法的州。
药物流产已成为终止妊娠的越来越常见且安全的方法;自米非司酮获批以来,美国已有超过 500 万名女性使用米非司酮进行堕胎,去年六成的堕胎是通过药物进行的,高于 2020 年的 53%,2024 年 3 月发布的一项由 Guttmacher Institute 进行的研究表明。
尽管包括美国在内的数十个国家已批准米非司酮的使用,但其安全性在 最高法院推翻了保护堕胎权的罗伊诉韦德案 后受到了质疑。该案的原告——由一群反堕胎医生和组织领导——辩称,FDA 在 2000 年批准该药出售之前没有充分研究该药的安全风险,声称医生不得不治疗因米非司酮并发症而受苦的患者。
然而,法官们表示,这些医生没有遭受那种会给他们带来法律依据提起诉讼的直接伤害。FDA 也反驳了关于米非司酮安全性的担忧,并指出了证明该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数据, 在 99% 的情况下成功终止妊娠,其并发症发生率低于泰诺。
“原告对选择性堕胎和 FDA 对米非司酮的宽松监管有真诚的法律、道德、意识形态和政策上的反对意见,”卡瓦诺在大法官中写道。但“这些类型的反对意见本身并不能在联邦法院建立可诉讼案件或争议。”
在他们的裁决中,法官们没有解决原告声称 FDA 批准米非司酮并随后修改允许邮寄违反了 1873 年罕见使用的反色情法案《康斯托克法案》,该法案规定了 FDA 如何处理避孕药具和被认为“淫秽”物品的交付。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和克拉伦斯·托马斯在口头辩论中多次引用《康斯托克法案》。“这是一个突出的条款。它不是某个复杂、模糊法律的某个不为人知的子条款,”阿利托说。“这个领域的所有人都知道它。”
该裁决标志着法官们自 2022 年决定取消堕胎宪法权利以来首次考虑限制堕胎的努力。在那项裁决之后,14 个州完全禁止了堕胎——包括药物流产——6 个州开始要求患者在获得堕胎药处方之前必须亲自去看医生。
这个问题已成为民主党人的一个集会点,民调显示,最高法院 2022 年决定推翻堕胎宪法权利遭到了 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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