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PRwire) – 六十六年前,美国最高法院一致裁决认为,强迫私人组织披露其成员和捐助者的身份违反了这些成员的第一修正案言论和集会自由。该法院的裁决限制了阿拉巴马州为了便于恐吓(或更糟)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的支持者并将该组织驱逐出该州而采取的行动。
如今,这个1958年的裁决在国会和全国各地的州立法机关辩论包括强制披露捐助者的政治资金改革方案时仍然极为相关。
争议的基本问题当时和现在都是:政府是否可以强迫非营利组织披露其成员和捐助者的个人信息?在《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诉阿拉巴马州》案中,法院阐明了这个复杂问题。法官一致裁决,第一修正案中的集会自由保护了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免受阿拉巴马州分离主义总检察长约翰·M·帕特森的要求,后者要求该组织提供其成员名单。
随后的裁决限制了《帕特森》裁决的范围,但其关于集会自由的核心声明仍然完整。本周是该案口头辩论的66周年,随着不断就这个热点话题辩论,立法机关和立法机构应该记住1958年的先例,因为它仍然是关于第一修正案自由这一方面的最终司法声明。
《帕特森》案的口头辩论分为两天进行(当时这种做法并不罕见),长达近两个半小时,日期是1958年1月15-16日。
阿拉巴马州助理总检察长埃德蒙·L·赖纳哈特站在美国最高法院法官面前为他的州努力驱逐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并要求该协会提供其成员名单进行辩护。
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总法律顾问罗伯特·L·卡特(后来成为联邦法官)主张,披露该协会成员名单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保护。他声称,披露会意味着“可能的伤害、威胁和恐惧”,这反映了阿拉巴马州和更广泛的黑人美国人对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公开敌意”氛围。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的一名法律助理乔恩·O·纽曼(后来也成为联邦法官)在一份私人备忘录中明智地指出,《帕特森》案“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案件…它涉及阿拉巴马州采取一系列行动…这些行动…在传统法律实践框架内被如此小心地实施,以至于任何司法努力挽回损失都存在真正的风险侵犯合法的州活动。”
他是对的:阿拉巴马州最终用了八年时间将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绑在法律程序的结中。该州希望联邦政府不要干预其压制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的行动,其程序性操纵旨在实现这个目标。
《帕特森》案口头辩论的大部分时间都集中在程序问题上。但是,当法官最后转向宪法问题时,他们很清楚阿拉巴马州只是想永久驱逐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出该州。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大法官(问题提问最活跃的一位)说得很好。阿拉巴马州试图对该民权组织实施“死刑”。1958年6月30日,法院一致裁决阿拉巴马州的行动违宪。
尽管法院在接下来的两个十年中再次确认《帕特森》裁决,但它也开始做出例外,强调集会自由权不是绝对的,尤其是涉及竞选捐款时。
最值得注意的是,1976年在《布克利诉瓦莱奥案》中,法院支持强制披露给候选人、政党和政治委员会的竞选资金,以“提供选民有关政治竞选资金来源和候选人如何使用资金的信息”。法院表示,这样的披露“阻止实际腐败并避免腐败的外表”。
三十年后,2010年,法院裁决2002年双党竞选资金改革法案部分条款违宪,认为公司有第一修正案权利为政治竞选活动提供独立开支。尽管这对表达自由是一个重大胜利,但法院表示公司的政治言论仍然可以通过“声明和披露要求”进行监管。
但然后,法院在2021年裁决《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诉加州案》时,使政府制定符合宪法的竞选披露法律更加困难。在一个重要的捐助者隐私案件中,法院裁定加州一条规则违宪,该规则规定在慈善机构向该州募捐之前,它们必须向该州披露其主要捐助者的姓名。法院表示,该州未能识别一个“足够重要”的政府利益来支持该规则,该规则也没有“适当地”与政府利益相关。
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诉加州案》中,法院还指出,两名诉讼方组织的成员“在过去曾遭受威胁和骚扰”,并得出结论“如果他们的隶属关系公开披露,捐助者很可能会面临类似的报复”。
法院在此引用《帕特森》案,因为在1958年的那起案件中,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对阿拉巴马州法律提出质疑,反映了该组织合理担心如果其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提供给该州会发生什么。
当《帕特森》案审理时,它涉及1950年代民权运动背景下政府作出的决定。但是,《帕特森》案中阐述的第一修正案原则仍然具有基本重要性。它们在继续保护集会自由这个重要宪法权利方面具有持续相关性。
当《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诉加州案》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时,几个州开始通过立法禁止监管机构颁布新的非营利组织披露规则。有趣的是,去年5月,阿拉巴马州成为第17个通过个人隐私保护法(PPPA)的州。该法案获得一致通过,“禁止公共机构收集、披露或发布关于非营利组织成员、志愿者以及金融和非金融捐助者的某些个人信息,除非法律要求”。
但不是所有的州都跟随这17个州保护隐私的做法;许多州立法机关成员和国会议员仍然决定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削弱《帕特森》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诉加州案》。通过这样做,他们忽视法院长期以来如何保护集会自由这个关键的宪法权利。
海伦·J·诺尔斯-加德纳是自由言论研究所的研究主任,目前正在研究《美国国家有色人种协进会诉阿拉巴马州》诉讼的历史。她已广泛地论述了表达自由。她与他人合著/合编的第三本有关第一修正案的书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出版。历史的制造者带领读者超越头条新闻,发表和编辑由专业历史学家撰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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